相关问答
需要进行伤残鉴定才能够确定具体的内容标准。 1,由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工伤等级认定,以认定的结果为准; 2,只有认定的结果才可以作为赔偿的...
以下是昆山市公安法医鉴定眼睛的标准: 公安局已立案,等候公安局通知去做法医鉴定即可。做法医鉴定要收费用的,应该由的你先行支付的,处理案件时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所需资料: (1)《珠海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申请表》; (2)《珠海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表》; (3)参保职工提供《珠海市职工伤亡事故定性结论书》; (4)未参保或无工伤定性的职工需评残时,提供单位或公、检、法、劳动仲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 (5)医疗档案资料(疾病诊断证明书、原始病历、出院小结、相关医疗诊断依据及检查报告(如x光报告单)等);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7)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2、各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所属区域,将申请资料报送所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3、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六十日内办结,必要时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结后,用人单位及伤者本人到经办机构签名领取《珠海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结论通知书》;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凭该通知书领取和填写《珠海市职工因工残废待遇审批表》,并办理有关领取残疾金手续。
1、在工伤事故中,工伤待遇是不考虑过错方,只要认定为工伤,那么就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给予员工工伤待遇。支付员工一次性的补偿。 2、工伤十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如:某人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35000元。 3、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以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4、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进行计算。如:昆山市的以《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计算。 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劳动能力再次鉴定一般60日,最长90日作出鉴定结论。昆山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不服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结论,向江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了再次鉴定。按照人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规定,再次鉴定适用初次鉴定程序,江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其中,伤情复杂,涉及医学专业较多的,可以延长30日。并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送达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抄送苏州市劳鉴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第十五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第十九条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程序、期限等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3人已浏览
361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1,0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