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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1、劳动者辞职到期,用人单位不给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2、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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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当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您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公司未出具离职证明的,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您造成损失的,您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只要你符合劳动法离职的申请手续,在试用期内提起3天,正式员工提起一个月,公司准许你离职,你要求开离职证明,是合理的。详细说说这个辞职吧,试用期内提前3天提交辞职信,如果公司不给你处理,应因到第三天你可以自己走,(记得复印好你的辞职信)正式员工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信,公司理应在一个月内帮你办理好辞职手续,主要是办理社保减员(减员你可以百度下),从你提交辞职信的第一天起后的30天,你还要继续上班,一个月结束,如果公司拒不批准,可以找劳动部门进行投诉,这个是比较有效的手段,保管好自己的辞职信复印件。如果已经准许你离职了,那么离职证明不开也可以。你可以去查看自己的社保是不是处理个人业务状态就行了。如果是打印交给你新单位人事,他们一看就懂。你也可以和你现在公司协商,开个辞职证明很简单的,对公司又没损失。
1、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险法于2011年7月1日实施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强制于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劳动者依法履行了劳动合同的义务,用人单位非法拒绝缴纳社保,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控告,相关行政机关会责令其限期缴纳或予以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支付欠缴金额日万分之5的滞纳金,与其仍未缴纳的,对其处于欠缴金额1被以上3被以下罚款。至于离职证明,如果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不予出具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提出控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需依法赔偿。任何违法均需要承担违法成本,只要劳动者懂得依法维权,不必担心出现上述麻烦。因为相关的违法成本亦足以让用人单位有所忌惮。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3、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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