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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条例关于建设工地管理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在夜间进行产生噪声...
找环保局投诉。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开工十五日前向施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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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你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当地环保局)投诉。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对其行为进行处罚。首先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处理“社会生活类”的噪声,对于此类噪音可以向公安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比如工地夜内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等产生的噪音。在工地上打桩、混泥土搅拌等噪音,都是属于环保部门直接监管的范围。
1、工地夜间施工扰民的,可以打环境12369进行投诉,询问其夜间施工是否经审批许可,如果未经许可要求处理,如果经许可夜间施工的可以要求予以解释。 2、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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