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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通过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建立和完善大病制度。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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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把老年教育纳入本行政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根据实际需要对老年教育进行合理投入,扩大老年教育供给,支持养、医、体、文等场所与老年人学习场所相结合,切实提高老年人的生命和生活质量。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建立健全社区老年教育网络,支持老年大学为基层和社区服务,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资本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者参与老年教育。
不履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职责的部门或者组织,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批评,责令改正。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致使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以租赁或者出让等有偿方式优先保障供应。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经有关部门认定同意变更为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经有关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办理协议出让、租赁土地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租金,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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