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被誉为失信人是永久的吗

2021-11-20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入不值得信赖的被执行人名单,其进行信用处罚。(一)通过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和抵制执行;(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式避免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高消费限制令;(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能力履行并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不可信者不是永久的,符合条件的可以删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不可信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不可信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从不可信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其相关信息:(一)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止执行的。

相关法规

《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