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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需根据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公司规章制度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
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标准: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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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四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你对照看一下符合哪项。
1、病假工资三个原则确定病假工资基数:(1)劳动合同约定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岗位)相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的,按照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2)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未约定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代表可以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当签订工资集体协议。(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岗位)正常工作的月工资为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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