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证处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份副本发给当事人。公证处留存公证书原本(签发稿)和一份正本附卷。...
直辖市、省(自治区)辖市公证处与该市所辖区、县(市)公证处之间的管辖划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确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证处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份副本发给当事人。公证处留存公证书原本(签发稿)和一份正本附卷。
书出具后,可以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公证机构领取,也可以应当事人的要求由公证机构发送。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收到公证书应当在回执上签收。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63人已浏览
1,384人已浏览
870人已浏览
5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