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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也属于一种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建筑物,故此也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查封。具体方式为:人民法院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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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分清这婚后债务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如果是婚后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双方都负有连带偿还义务,而用于偿还该共同债务的财产首先当然是用共同财产,当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时,还得用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去偿还;如果是婚后个人债务,那么就由负债一方偿还,但实际操作中比较难区分夫妻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尤其对于夫妻之外的第三方来讲,比如债权人和法院,所以在具体诉讼中债权人基本上起诉夫妻双方,而法院基本是会查封冻结夫妻名下可能属于个人财产的那部分,那么这种情况下的权利救济,就只能由你去提出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如果处于执行阶段,则提出执行异议,证明被执行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应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严格意义上讲,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无对外明示的特别约定,个人所欠债务与共同债务的区分并没有实际意义。因为两个人的个人合法收入都融入夫妻共同财产,从民事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分析,两个人的个人合法债务也可以视为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划分主要是在夫妻离婚时,即共同共有关系的人身基础关系解除时才显现出法律意义。因为夫妻在离婚后,各自的收入已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此时,自然不能用一方的收入偿还对方此前的个人债务,但对双方共同的债务仍然负有连带清偿的责任。正是基于此,有人误认为在未离婚情形下,夫妻一方的工资收入也不能用于归还对方个人所负债务。
法院可以查封车辆进行车辆审查。除车辆登记转移业务外,其他机动车业务均可办理。法院在依法查封车辆时,不得要求车辆管理处禁止年审,车辆管理处在履行行政职能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否则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可以查封,但必须保留必要的生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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