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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手赔偿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依法成立,合同由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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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关系不是夫妻关系,不受《婚姻法》调整,那么其所签订的分手协议是否就受《合同法》调整呢,分手协议有效吗?答案应视分手协议的内容而定。总体来说有一个原则:涉及身份关系的部分无效,涉及财产内容的部分有效分手协议是双方解除恋爱关系的协议,本质上属于身份关系。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双方分手协议中关于确定恋爱关系或解除恋爱关系等的协议内容是不能适用《合同法》的规定的。因此,分手协议中相关的内容对当事人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分手协议中涉及到财产内容以及财产关系等因不属于身份关系的范围,所以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约定不违反公序良俗、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那么协议中的这部分内容是有法律效力的。通过上文的的介绍,我们知道,以“分手费”为名要求支付一定的财物,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并违反社会道德,是不可能获得法律支持的。但是如果是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分割或经济补偿,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判断。不过要是当事人自愿的话,则也是
关于分手协议书的法律效力问题,当事人在签订分手协议书后,分手协议书是否受法律保护?如果一方不依分手协议书履行约定义务,起诉法院能否获得支持? 1、一般来说,分手协议书无效。恋爱中的男女在进行结婚登记之前所进行的同居行为虽未被我国法律所禁止,但它违背了传统的伦理道德、公序良俗,也不被我国法律所提倡。因此,同居行为本身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建立在同居行为的基础上当事人对同居行为的解除所达成的分手协议,自然也因缺乏法学理论基础而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分手协议和同居协议一样是无效的,自始无效。 2、分手协议中的子女抚养条款,在判决时可供法院参考如果分手后的男女因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法院应当依照法律并可适当参照双方协议的约定进行判决。 一方面,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当依据法律规定的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比较双方的抚养条件;另一方面,法院也应参照当事人的主观意愿,毕竟当事人对抚养的态度是决定是否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重要因素。而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分手协议中有关子女抚养条款的约定,正好是当事人对子女抚养态度的表达。即便分手协议书无效,法院也应依照分手协议书的约定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如果分手协议书中约定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对子女的抚养确无抚养能力,或抚养条件明显低于对方,此时法院才可以依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对约定抚养权进行适当调整。 3、分手协议中的
一般而言,分手协议不受法律保护。由于同居行为本身不受法律保护,基于同居行为的分手协议自然不受法律保护,因为缺乏基础。分手后男女因子女抚养发生纠纷,起诉法院的,法院应当依照法律,适当参照双方分手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的条款进行判决。因为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当遵循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并参照当事人的主观意愿。毕竟,当事人对抚养的态度是决定是否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重要因素。注意,分手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是有效的,分手协议中的财产处分协议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法律不应强制干涉,应视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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