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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的公益性捐赠也是要缴纳个税的,只不过捐赠的额度如果没有超过捐赠人个税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才免征。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
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公益性捐赠部分必须是通过“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认证的满足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是应纳税所额的30%,超过部分不能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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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个人公益性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个人的稿酬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应扣除19200元,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捐赠扣除限额=80000×(1-20%)×30%=19200(元),实际发生20000元
个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计算公式为:捐赠扣除限额=应纳税所得额×30%;如果实际捐赠额大于捐赠限额时,只能按捐赠扣除限额扣除;小于或者等于捐赠扣除限额,按照实际捐赠额扣除。扣除捐赠额情形下,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允许扣除的捐赠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说明:除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及劳务报酬所得之外,其他的所得项目在适用本公式时,不减除“速算扣除数”。)部分经过批准的基金会,如农村义务教育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XX、中国XX等,个人向其捐赠的所得,按照规定可以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时全额扣除。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而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福利性老年服务机构、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研究开发经费(偶然所得、其他所得除外)的捐赠,准予从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个人对外捐赠允许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全额或者一定比例进行扣除,如果实际捐赠额超过当期可以抵扣的捐赠限额,除文件特殊规定外,对超过部分,是不能结转到下期结转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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