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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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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般的公益捐赠抵扣个人所得税吗,按照我国税务法律的规定,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可以直接抵扣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公益性捐赠部分必须是通过“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认证的满足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是应纳税所额的30%,超过部分不能扣除。 1,对个人通过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对个人通过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3,用于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的资助,可以全额在下月或下次(按次征收的)或当年(按年征收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必须是通过“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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