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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视被改造的城市、时间、拆迁征收主体、被拆迁对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2、但所有的赔偿标准应该是公开的,通常以当地政府为单...
近年来,对于旧城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城中结合改造等地块的房屋,其不同性质应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拆迁之时,被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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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无证房拆迁,以下三种是可以补偿的: 1、祖宅。其房屋是在六七十年代前建造的,房屋拆迁补偿等同于有证房屋的全额补偿。 2、农村宅基地上房屋。 3、历史遗留的房屋。在法律和登记制度并没有完善时候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在这期间有房屋补贴的,房屋拆迁补偿等同于有证房屋的全额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近年来,旧城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拆迁项目日益增加。一些地区为了降低拆迁补偿,可能会找到一些理由,如改造地块房屋破旧、基础设施差等,从而降低拆迁补偿。那么,改造地块房屋拆迁应该按照什么标准进行补偿呢?需要考虑改造地块房屋的不同性质。 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应该根据拆迁之时,被拆迁房屋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补偿。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则应当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精神,并结合周边房屋市场价格,以被征收人居住条件有所改善为原则,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补偿。如果改造范围内的居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相应的补偿。
统一进行旧房改造是有补助的,具体的补助标准应当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和居民收入水平而定,所制定的标准还需要向人民群众进行公示处理,并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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