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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再审申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再审申请人是生效裁判文书中列出的当事人,或者因不能归责于自己的其他原因未被裁判文书列为当事人,但与行政行...
1、再审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再审申请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被裁判文书列为当事人,但与行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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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不同的投诉人有不同的写法)投诉人为公民的,应当注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地址;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注明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申诉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应当说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与申诉人的关系。委托律师的,应当写明其姓名和律师事务所名称。在xxxx案件中,申诉人不服xxx人民法院xxx年xx月xx日(xx)xx字第xx号行政判决(或裁定或调解),提出申诉,请求再审。请求:简明扼要地要求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依法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判。事实和理由:首先陈述案件事实,并以相关确凿的证据证实。在此基础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生效裁判的错误。通过提供新的证据,可以推翻原判决和裁定的事实基础,揭示原判决存在的证据矛盾或不足。原判决或裁定适用法律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总结原裁判的错误,根据法律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再审的具体要求。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吴XX,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在XX县XX乡XX行政村XXX村。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XX县人民政府,地址:XX县XX路。法定代表人:王XX,县长。再审被申请人(一审第三人.二审被上诉人):吴XX,男,1948年10月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在XX县XX乡XX行政村XX村。再审申请人吴XX因诉讼再审被申请人XX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登记一案,不服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XX行终字第XX号行政判决.XX县人民法院(2011)XX初字第XX号行政判决,现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2条.63条第2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2条,申请再审。再审请求:1。依法撤销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XX行终字第XX号行政判决。二、依法撤销XX县人民法院(2011)XX初字第XX号行政判决。三、依法撤销XX县人民政府颁发的XX用(2008)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书。4、判决XX县人民政府承担1、2和再审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再审申请人于1991年向政府申报XX县XX乡XX行政村XX村土地使用登记,政府颁发土地使用证书,登记宗地号为XX号。在同一土地上,再审被申请人XX县政府向再审被申请人吴XX颁发了XX用(2008)第XX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书,侵犯了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XX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书。
1、再审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再审申请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被裁判文书列为当事人,但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三)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的生效裁判; (四)申请再审的事由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2、申请再审材料 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情况说明; (三)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四)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者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一)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二)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三)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申请再审和抗诉是一样的,当对二审法院做出的终审判决不服时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检察院在三个月内做出予以抗诉或不予以抗诉的决定书。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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