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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申请再审和抗诉是一样的,当对二审法院做出的终审判决不服时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检察院在三个月内做出予以抗诉或不予以抗诉的决定...
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申请再审和抗诉是一样的。二审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院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抗诉或者不抗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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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不同的投诉人有不同的写法)投诉人为公民的,应当注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地址;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注明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申诉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应当说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与申诉人的关系。委托律师的,应当写明其姓名和律师事务所名称。在xxxx案件中,申诉人不服xxx人民法院xxx年xx月xx日(xx)xx字第xx号行政判决(或裁定或调解),提出申诉,请求再审。请求:简明扼要地要求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依法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判。事实和理由:首先陈述案件事实,并以相关确凿的证据证实。在此基础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生效裁判的错误。通过提供新的证据,可以推翻原判决和裁定的事实基础,揭示原判决存在的证据矛盾或不足。原判决或裁定适用法律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总结原裁判的错误,根据法律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再审的具体要求。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吴XX,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在XX县XX乡XX行政村XXX村。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XX县人民政府,地址:XX县XX路。法定代表人:王XX,县长。再审被申请人(一审第三人.二审被上诉人):吴XX,男,1948年10月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在XX县XX乡XX行政村XX村。再审申请人吴XX因诉讼再审被申请人XX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登记一案,不服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XX行终字第XX号行政判决.XX县人民法院(2011)XX初字第XX号行政判决,现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2条.63条第2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2条,申请再审。再审请求:1。依法撤销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XX行终字第XX号行政判决。二、依法撤销XX县人民法院(2011)XX初字第XX号行政判决。三、依法撤销XX县人民政府颁发的XX用(2008)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书。4、判决XX县人民政府承担1、2和再审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再审申请人于1991年向政府申报XX县XX乡XX行政村XX村土地使用登记,政府颁发土地使用证书,登记宗地号为XX号。在同一土地上,再审被申请人XX县政府向再审被申请人吴XX颁发了XX用(2008)第XX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书,侵犯了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XX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书。
人民法院对二审行政案件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次上诉。但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得停止执行。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生效,裁定不予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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