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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自身无过错时,用人单位先解除合同; 3、用人单位有过错时,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 4、劳动合同期满时,用...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都与派遣单位也就是用人单位签订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对合同期限均有明确约定;劳动者在合同期内,要单方面解除与派遣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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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高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都与派遣单位也就是用人单位签订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对合同期限均有明确约定;劳动者在合同期内,要单方面解除与派遣单位的劳动合同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除了可以依照该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外,还可以依据该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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