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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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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农村房屋过户纠纷问题,可以通过打官司来解决。 如果你不找律师的话程序如下: 1、写诉状,写明事由(事情经过)、你的要求(比如要求判决土地归你、赔偿损失、对方承担律师费、诉讼费、误工费等等)、起诉人或原告(你的名字)和联系地址、电话。被起诉人或被告(对方)名字、住址和联系方式。 2、准备相应证据(要原件)证明你在诉状中所说的事由。 3、带上身份证、立案费和上述材料到法院的立案庭窗口申请立案。 4、如果法院受理立案,会给你一个文件要你等开庭时间通知,并会通知对方开庭时间。 5、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地点开庭,双方交换证据,说明证据要说明的问题。法官记录在案,期间法官会提出问题要求双方回答,而后要求双方签字确认法官的记录。而后法官会通知双方下次开庭时间和地点(即法庭辩论阶段) 6、法庭辩论阶段(如采用简易程序则会与第5项合并在同一天进行),双方辩论和法官提问、记录,而后要求双方签字。双方回去等一审判决。7 、判决书送达双方。15天内,不服判决的一方可以上诉。 8、一审判决书送达当天,申诉一方如又需要,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局对一审判决结果进行执行(上诉不影响一审判决的执行)。
农村村民之间土地纠纷问题,如调解不成,不同的土地纠纷依不同途径解决: 1、土地确权纠纷 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2、土地侵权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3、土地行政争议 土地行政争议,按一般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程序处理。 补充说明:土地确权争议的处理方法。 1.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 2.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 3.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具体争议案件提出处理方式和程序。 4.运用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法律、政策,针对具体争议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各地要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 如果调解不成,到县土地局地籍科提起《土地权属争议调查申请书》,这样由县土地局对土地权属进行调查,会给书面结果,对结果不服,可以向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是提起诉讼。这是正规的法律途径。
农村土地纠纷的解决方式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2.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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