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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以没有直接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福利待遇等问题的,可先行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请求当...
可以将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一起投诉到劳动局。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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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不给工资: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5、收集证据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解除合同的话做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可以去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看自己是与派遣公司还是实际的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一、一劳动者虽与用工单位无法律关系,但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死亡、医疗等特殊情况,必要时,用工单位得代行劳务派遣单位职责,及时支付相关费用,妥善安置劳动者。例如跨省、市、区的劳动派遣,涉及他国的对外劳务派遣,均须用工单位办理派遣单位对劳动者应尽职责,是后,用工单位再与派遣单位根据合同进行结算。二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之间的关系,主要应注意对劳动者的责任界限,各项费用的支付,特别是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涉及工伤、医疗、意外伤害等保险事项,以及劳动者在派遣期间的安全保障等,应加以明确。三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未达成劳动合同关系,对劳动者的义务应由派遣单位负担。为履行方便起见,可能会将派遣单位的部分义务转委托给用工单位代为承担,用工单位应当注意对劳动者的安全保护,相关费用的及时发放,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但应避免权利义务界限不清,让他人误认为与劳动者达成劳动合同关系,承担本属于派遣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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