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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三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
工伤认定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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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认定办法》是国家为了规范工伤的认定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办法;单位一般应当在三十日内去申请;而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一方应在一年内去申请。在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五十年。 2、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作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认定的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职工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职工患职业病的; (五)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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