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答:根据《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 (一)名称; (二)主要经营场所;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 (四)经营...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包括:(一)名称;(二)主要经营场所;(三)执行事务合伙人;(四)经营范围;(五)合伙企业类型;(六)合伙人姓名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的注意事项:登记期限:(注销)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解散的,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条件:(注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提交申请材料目录:(注销)(一)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三)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清算报告;(四)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登记程序:(注销)审查→受理→决定。登记依据:(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条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包括:(1)名称;(2)主要经营场所;(3)执行事务合伙人;(4)经营范围;(5)合伙企业类型;(6)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国家(地区)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和评估方式。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合伙期限。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外国企业、中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外国企业、中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派的代表。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的注意事项: 登记期限:(注销)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解散的,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登记条件:(注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提交申请材料目录:(注销) (一)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 (三)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清算报告; (四)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 登记程序:(注销)审查→受理→决定。 登记依据:(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条 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1人已浏览
1,189人已浏览
253人已浏览
2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