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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管辖问题,离婚案件也是属于民事案件,所以在管辖方面也遵循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
刑事诉讼法案件管辖的规定: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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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的管辖规定:一般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更适合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场所包括犯罪行为场所和犯罪结果场所。根据上述规定,犯罪行为场所、犯罪结果场所和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立案侦查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案件的管辖规定如下: 1、由犯罪地法院管辖。被告居住地法院审理更合适的,可以由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一审普通刑事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 3、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和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审理更合适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规定有以下几点: 1、《民事诉讼法》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2、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的若干规定》第5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 3、管辖权异议应当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一审法院应当在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裁定;对裁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裁定之日起10内提出上诉申请;二审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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