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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时,保密协议只能就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进行约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辟谣】 签订保密协议可以随时辞职? 真相:不可以 解析: 和公司签订完保密协议以后也不能随时辞职的,而且不能随时辞职的原因并不是之前和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即使没有签订保密协议,只是用人单位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也没有随时辞职的权利,可以随时辞职的仅限于在工作过程中单位侵犯和无视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提醒】 保密协议的条款有哪些? 保密协议的条款有以下这些: 1、明确保密信息范围; 2、明确保密主体; 3、约定保密期限; 4、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5、谨慎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6、确定纠纷管辖机构。
保密协议生效的要件是: 1、商业秘密的有效存在; 2、当事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显示公平等情形; 4、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是劳动者的基本职业素养之一,也是劳动者负有的法定义务。劳务派遣员工虽然身份上不同于用工单位直接聘用的人员,但由于其为用工单位付出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管理,享受同工同酬待遇,又实际接触了公司的商业秘密,自然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况且我国《刑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于涉密人员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均有其明确的规定与罚则。因此,即使蒋某不是网络公司的员工,只要涉及商业秘密的,就必须遵守保密义务。用人单位可以在规章制度、劳务派遣协议以及劳务协议中将此义务明确并固定下来,以便于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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