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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法对甘肃省产假福利的规定有哪些呢? 98天产假,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4周岁以_上生育第一...
关于劳动法对甘肃省产假福利的规定有哪些呢?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其婚假为30天;实行晚育的,其产假为105天,并给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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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女职工依法生育二孩的,配偶享受护理假30天,假期工资、奖金、福利待遇按正常上班期间不变。《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夫妻自主安排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登记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18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30天。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其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
产假的相关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哺乳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员工可在法定产假结束后享受不超过六个月的哺乳假(其中含30天的奖励假)。假期内员工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新招熟练员工的试用期工资、新招非熟练员工的标准工资不变,绩效工资不予发放。甘肃省哺乳假规定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最终还是以国家相关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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