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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二)与用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根据用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收费标准过高,用户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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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而这些活动的费用需要业主共同承担,即交纳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分公共性服务收费和特约服务收费,其中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需要申报审批,特约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协商议定。 物业费收取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物业管理服务大体有两种形式:包干制和酬金制,我国大部分为包干制,即物业费由业主按面积交纳,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享有或者承担,物业公司也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在制定物业费标准时,住宅小区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区综合服务项目,劳动付出状况,物价指数变化和住户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住宅小区的档次制定。 因此,是否缴纳或收取物业费,与商铺是否处在经营状态无关。
1、不得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2、与住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根据住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收费标准过高,住户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住户的支持,反之,收费标准过低,则物业管理公司赔本服务,这又违背市场规则。 3、优质优价,兼顾各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务档次越高,则收费标准越高,特约服务一般比公共服务的收费标准要高,对商业部门的收费比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一般要高。 4、微利原则。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余,否则服务项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赔本就越多。 5、公平有偿原则。具体体现在“谁使用,谁付费,谁受益,谁付费”。不管使用人的身份是业主还是租户,都应该为其所用的物业支付管理费,使用得越多,付费也就越多。不同使用人分摊管理费是按使用物业的建筑面积大小计收。
1、等价交换原则。物业管理费的收费价格的高低是由所提供服务质量决定的。2、遵循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 3、遵循差别原则。根据物业使用人的收入水平不同,采用不同的服务方式和收费的标准。 4、遵循优质优价的原则。根据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收费标准。比如,在深圳市规定,凡被评为国家级、省级或者是市级示范住宅小区的地方,物业管理费都可以相应地上浮费用的标准。 5、遵循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这句话有两方面的含义: 一是从住户收取的费用,一定要用在住户的身上,不得挪作他用, 二是不得向用户牟取高额的物业管理费用的利润。 6、遵循公开的原则。物业管理服务的收费实行明码标价的标准,收费的项目和收费的标准和收费办法应该在经营的场所或者是收费地点进行公布。由此可见,物业费是住宅小区业主每年缴纳的费用,深圳保利物业管理收费包括了绿化管理费、保安费、公共设施维护费及物业人员的办公费用等。物业费的收取要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及物业服务内容,要明码标价,如果业主对物业费收取有异议,可以向深圳市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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