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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公司财务监管可分为以下几点: ( 1)管好现金(含银行)。会计可以外聘,出纳一定要自己人,出纳可以将每笔支付如实报告,这样即使出现差错,...
合伙公司财务监管措施: 1、管好现金(含银行)。会计可以外聘,出纳一定要自己人,出纳可以将每笔支付如实报告,这样即使出现差错,也可在支付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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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公司财务监管措施: 1、管好现金(含银行)。会计可以外聘,出纳一定要自己人,出纳可以将每笔支付如实报告,这样即使出现差错,也可在支付环节阻断。 2、划分审批权限。最好用制度规定,多少钱、什么事支付要谁批准,重大事项要经全体股东共同批准,这样合伙人之间才不会产生矛盾,合作才能长久。 3、分工明确。管理上最忌讳多个上级和多头领导,那样会让下属无所是从,反而执行无力。 4、下达指标。财务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挣钱,只有每个员工都知道自己的任务才能齐心协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
具体方式是: 其一,制定公司文件,明确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同时规定分公司负责人的权限及越权的法律责任; 其二,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种监管方式。可从财务控制、合同管理、资产监管、人事管理等生产经营方面进行细化。关键控制人、财、物及用章管理; 其三,由总公司各职能部门定期考核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具体方式是: 其一,制定公司文件,明确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同时规定分公司负责人的权限及越权的法律责任; 其二,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种监管方式。可从财务控制、合同管理、资产监管、人事管理等生产经营方面进行细化。关键控制人、财、物及用章管理; 其三,由总公司各职能部门定期考核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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