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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公司未...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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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公司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标准; 支付经济补偿的最高年限不得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但是,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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