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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
算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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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因此,我国已经从法律上规定了社会保障性质的养老保险金的财产定性,但对于当事人自行出资购买的商业保险所产生的保险利益却并未涉及。商业保险的利益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对于其性质的认定不能一概而论,而是应当根据保险的种类及保险的具体条款来进行确定。
在夫妻双方没有就房屋归属做出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房屋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也有例外,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婚后所购买的房屋款来源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且所有权登记于个人名下,则可以认定为该房屋为购买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而非夫妻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需要同时考虑购房款来源和所有权登记。(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 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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