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
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权回购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权回购的原因一般有三个:原因1: 法律规定的股权回购。 触发对赌协议中关于股权回购的约定。原因三: 约定公司回购股权的原因。 根据法律规定,异议股东实现股权回购的情: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的,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0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290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