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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贷款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以个人名义贷款,将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企业法人以个人的名义贷款,用途是自己消费不是公司生产经营,这个款项...
公司法人贷款的责任:公司如无法归还贷款,对造成公司损失负责直接责任的董事,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公司对外欠债等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依法进入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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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相对于总公司而言,分公司在法律地位上相当于公司的一个职能部门,分公司的负责人则相当于部门经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不得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故法律上,分公司的负责人的权限亦受总公司的章程的约束,负责人亦需要遵守公司治理结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
以公司名义贷款的,法定代表人一般没有责任。公司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偿还贷款的责任,但法定代表人滥用权利或有违法行为的,可能要对该贷款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十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六十一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第六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注册公司法人的责任有以下法律规定: 1、民法典第六十一条,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2、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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