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经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依法给予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
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频率使用人)应当按照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的范围和用途使用频率,并按规定向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缴纳频率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生产、使用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对无线电业务产生有害干扰。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对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时,设备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进行现场检查、勘验、取证;(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材料和文件;(三)对擅自占用无线电频率、设置无线电台(站)的,实施技术措施予以制止;(四)对非法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等证据依法采取先行登记保存。
因国家调整无线电频率规划、分配方案以及因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需要,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对已经指配的无线电频率进行调整或者收回。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做出调整或者收回无线电频率决定时,应当及时发布公告,告知频率使用人。频率使用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2人已浏览
336人已浏览
965人已浏览
3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