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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说的情况,预约合同最早存在于买卖、使用借贷、消费借贷等个别契约之中,后被有些国家扩及于所有契约。不同国家对预约合同的立法模式不同。预...
产生于本合同订立过程中的预约合同,在经济活动中有着重要作用。正确运用预约合同能够降低法律风险,将当事人已经确定的事项明确在预约合同中,避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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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预约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协议。预约与本约相对,以将来当事人应再缔结一定之合同的为内容,例如签订认购书约定一周后签署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等,预约合同实质上更能体现意思自治的原则,即在双方合意的基础上设置了一项意定的缔约强制。预约合同虽然未在我国民法典中规定,但依然适用的相关规定。司法实践中对预约合同或条款的认定,不拘泥于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名称,而是应当结合当事人的意思、合同的内容及合同履行的情况综合考察。除非具有法定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预约合同一般对签订各方具有法律效力。
预约合同的内容是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行为,因而在性质上它只能是诺成契约。 违反预约合同侵害了一方当事人的信赖利益,应承担违约责任。
是指由需要签订合同的双方提前就该合同内容和签订的事项进行约定,预约合同本身就是一种合同,只不过它的标的比较特殊,是一种订立合同的行为,目的是确保与相对人在将来订立特定的合同;预约合同的效力不能一概而论,应根据预约合同内容的完整性来确定.换句话说,预约合同的内容决定了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即预约根据其未来是否具备订立本合同的主要条款,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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