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由该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监督执行。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在社区矫正机构的组织指导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需要办理解除缓刑。 刑法 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1)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应当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及时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报到,接受监督管理。 (2)对未按相关规定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将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被宣告缓刑后,脱管时间长达一年以上,行为严重违法,依法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由公安机关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6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