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产假最多休12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地方规定产假30天。法律规定:《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33条:晚婚市民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结...
湖北省的产假共计128天。对于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妇女,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其配偶享受15天的护理假期的产假和护理假期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湖北省产假128天。依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的规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在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产假30天为128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十六条将第三十七条改为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1、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全国有统一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而湖北省还有自己省内的规定,根据新修订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还可以增加产假60天,并且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同时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
产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60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6人已浏览
264人已浏览
1,171人已浏览
2,1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