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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4小时,超过需要支付相应的加班费,且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
根据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每周的工作时间为四十小时,每日的加班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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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只要不违反《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合法。但每周超过40个小时的,应当认定为加班时间,按照规定发放加班工资。【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五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1、不违反劳动法。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2、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向劳动局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显然在这里每周工作时间的上限多了四个小时。如何看待这多出来的四小时呢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7]271号)的有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时间每周超出40小时但不足44小时,且不作为延长工作时间处理,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改正。因此,超出40小时但不足44小时,仍然是延长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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