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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试用期里(三年合同期试用期不能超过3个月),一般提前三天提出离职就可以走人,企业须支付工资报酬,如果过了试用期,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离职...
你还在职吗如果你在职,那还是可以去提起劳动仲裁的,只是双倍公司是11个月的,因为第一个月是免责期,第二个月开始,到12个月,超过一年就是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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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签了三年合同,是指在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合同期满您可以继续与该公司签合同,也可以解除合同;如果三年有效期内,您想离职也可以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所以原则上可以做三年,也可以多可以少。1、劳动法第24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2、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都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4、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你与用人单位自2009年8月就建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至于以前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你可以主张,但是从法律上看很可能已经超过了仲裁时效。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主张过双倍工资差额。 其次,公司要求你签订合同,你可以拒绝。或者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关于缴纳社会保险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公司必须给你缴纳。否则将会受到行政处罚。 最后,你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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