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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有配合办案的义务,不去会被强制传唤到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故意作虚假证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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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 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 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 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 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针对你的疑虑,我可能为你解答:公安机关有办案时,必须向被盘查人出示相关证件后,才能进行检查,如果情况紧急,也可以暂时不要出示,等紧急情况结束后,一定要出示相关证件。如果真是公安机关在执行公务,接受调查和盘问是正当的,如果公安机关在正当的检查工作,如果不能出示证件,你可以拒绝检查,如果公安机关个别人员违规检查,你可以向其公安机关纪检部门反映。
可起诉的也可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受伤后,及时就医、报警。向办案机关申请伤情鉴定,由派出所开具鉴定函,由当事人自己去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一般治疗终结后进行)。鉴定结果构成轻伤的,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构成重伤的: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伤情鉴定不构成轻伤,则加害人不承担刑事责任,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害人构成伤残的,依据伤残鉴定结果可起诉加害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等,具体明细与受害人年龄、户口性质等作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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