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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且要责令犯罪嫌疑人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捺指印。《拘...
不合法。交警执法必须的向被检查对象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未主动出示执法证件的,被检查对象有权拒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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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证据及线索,继续控告。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安局不开具这类证明 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二、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主要包括下列9类情形:1、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2、注销户口证明。3、亲属关系证明。4、被拐儿童身份证明。5、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6、非正常死亡证明。7、临时身份证明。8、无犯罪记录证明。9、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的其他情形。 三、本意见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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