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家住东城XX的A在婚前按揭购买了一套150平米的商品房,产权登记在A自己名下,每月按揭2500元,10年还清。2005年,A便与杨芳结婚,A...
1、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 2、是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按揭房这样认定 1、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支付首付款,婚后取得产权证且产权证上载明的权利人仅为办理按揭手续支付首付的一方的此种情况下,虽然是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但是仍应当认定按揭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原因在于,虽然产权证书是在婚后取得,但是该产权证书是一方通过自己婚前财产支付首付款的形式转化而来的,属于个人财产具体形态的转化,并不能改变所有权归个人所有的属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简单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 2、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支付首付款,婚后以共同财产还贷,离婚诉讼期间未取得产权证的如果夫妻双方对房屋所有权归属能够达成协议的,按协议确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房屋的价值按婚前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和婚后共同还贷的比例进行分割。前者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后者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否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而“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3、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办理的按揭手续、支付首付款、取得产权证且证书载明的权利人为一方的若双方都没有主张购买按揭房屋的款项是以自己婚前的财产等归属于一方的财产支付的并提供相应证据加以证明,则应当认定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
1、若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便只登记在一方的名下,原则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拥有。 2、若是婚后用个人婚前财产购买,并且只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则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不得参与分配。
离婚时,未完成所有权的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不应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4人已浏览
82人已浏览
70人已浏览
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