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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的特点:委托性质,无名合同;双重事务、付费合同;承诺合同;不合同。代理合同也适用民法典合同编制通则的规定,可以参照适用合同编制或其他...
代理商合同特征: (1)代理商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代理商有义务以本人的名义为本人实施买卖等商务活动(或称经营活动,下同),而本人有义务向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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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合同法律特征: 1、受托人应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人委托的事务过程中,只有按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从事委托活动,委托人才会承认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而产生的行为后果。 2、委托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以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 3、委托合同的客体是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行为。 委托人和受托人订立委托合同的目的,在于通过受托人办理一定委托事务来实现委托人追求的结果。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5、委托合同为双务合同。委托合同一经成立,无偿有偿与否,当事人双方均需承担一定的义务。 6、委托合同为诺成不要式合同。 委托合同的订立不仅要有委托人的委托意思表示,还应有受托人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而愿意为其办理委托事务的承诺。如果受托人予以承诺的,则委托合同自该承诺生效之日起即成立,无须再以物交付或履行某种行为作为委托合同成立的条件,因此委托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不动产买卖合同的主要类型,商品房合同的特征如下: 1、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交易的房屋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成立条件。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行政干预强烈。由于土地房屋类不动产价值巨大,对国计民生影响很大,国家对房地产行政监管相对较为严格。如国家实行登记制度、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实行限购政策等。
1、受托人应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处理委托事务 2、委托合同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 3、委托合同的客体是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行为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性亦可是无偿性 5、委托合同为双务合同 6、委托合同为诺成不要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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