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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撤销担保: 1、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2、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
一般情况下,如借款人已还清贷款,则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有担保责任了。如果借款人未还清贷款,具体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的保证,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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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是要承担担保责任的,只有还款完了之后才能撤销担保,没有还清前是不能撤销担保的。但是担保人的担保关系是可以解除的。 根据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对于借条上担保责任的解除,按欠条约定的时间,超过时间责任解除。 另一种解除方式就是转移债务,如果债务人把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该经过担保人同意,如果担保人不同意继续担保的,就没有担保责任了。
担保人取消担保也就是解除担保。要想解除担保,主要是两个原因:第一、过了担保期限,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法律上规定是债权到期之后的六个月内第二,就是转移债务,如果把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该经过担保人同意,如果担保人不同意继续担保的,就没有担保责任了。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反担保的解除,是指在反担保合同或条款有效期内未发生约定的反担保责任,于合同期满后反担保义务解除。此时反担保合同失效,已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的,应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反担保解除有以下条件: 一、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三、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四、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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