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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是要承担担保责任的,只有还款完了之后才能撤销担保,没有还清前是不能撤销担保的。但是担保人的担保关系是可以解除的。 根据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
担保人取消担保也就是解除担保。要想解除担保,主要是两个原因:第一、过了担保期限,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法律上规定是债权到期之后的六个月内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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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如借款人已还清贷款,则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有担保责任了。如果借款人未还清贷款,具体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的保证,若是一般保证则需要到借款人确定不能偿还之时才会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若是连带责任的保证,则贷款机构能可以在逾期后直接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 担保人如果想要取消担保的话,一般要看担保人和欠款人或者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约定,一般情况下,合同所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欠款人的连带关系是存在的,若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已到,那么担保关系会在到期后自动取消了。此外在执行担保的过程中,需要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取消担保,才能在担保执行的过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担保人取消担保的方式有,因受到债权人或债务人的欺诈而申请法院撤销担保;或者与债权人、债务人协商解除担保合同;或者因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形,而行使单方的合同解除权来取消。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反担保的解除,是指在反担保合同或条款有效期内未发生约定的反担保责任,于合同期满后反担保义务解除。此时反担保合同失效,已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的,应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反担保解除有以下条件: 一、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三、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四、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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