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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
蒋某肯定承担责任,具体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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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现行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用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本案中,姜某和沈某在为王某建房的过程中,并不具备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节。所以,应由雇主王某直接承担对你的赔偿责任。
首先雇主要承担责任。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审理雇员受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依此规定,雇主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具体到你所述情形,各地法院判法不一。个人认为,在非作业时间,因雇工自身疾病造成的意外死亡,雇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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