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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对第三人所负债务,以信托财产承担。 2、受托人以其固有财产先行支付的,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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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务人的破产费用如何支付破产费用包括:(一)、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分配所需要的费用;(二)、破产案件的受理费;(三)、债权人会议费用;(四)、催收债务所需费用;(五)、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宣告前发生的经人民法院认可的必要支出,从债务人财产中拨付。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如系债权人申请破产的,由债权人支付。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医疗费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可随时支付,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人民法院根据清算组的申请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二、公司破产后股东还要还债吗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只要股东切实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即不用偿还破产程序完成后的债务。但是,如果股东为公司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则应当承担担保责任。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这主要是考虑到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是与第三人直接发生关系的,由行纪人先行支付处理委托事务费用,事后在行纪人向委托人收取报酬时一并清算。这主要是便于交易。不过,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每件支付申请费100元。监督程序因债务人异议终止的,申请费由申请人承担;债务人未提出异议的,由债务人承担申请费。如果债权人委托律师,还需要支付律师费,具体费用需要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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