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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和学历证明(毕业证书)、照片两张(2寸)去户口所在的社区的劳动保障所办理就业证。...
人事档案管理基本内容大致包括五部分:材料归档制度;检查核对制度;转递制度;保卫保密制度;统计制度。(1)材料归档制度。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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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主要内容和分类包括:(一)履历类材料。主要有《干部履历表》和干部简历等材料。(二)自传和思想类材料。主要有自传、参加党的重大教育活动情况和重要党性分析、重要思想汇报等材料。(三)考核鉴定类材料。主要有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聘)期考核,工作鉴定,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援派、挂职锻炼考核鉴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评价意见等材料。(四)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和教育培训类材料。主要有中学以来取得的学历学位,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当选院士、入选重大人才工程,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获奖、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政策理论、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情况等材料。(五)政审、审计和审核类材料。主要有政治历史情况审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结果及说明,证明,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廉洁从业结论性评价等材料。(六)党、团类材料。主要有《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党员登记表,停止党籍、恢复党籍,退党、脱党,保留组织关系、恢复组织生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加入或者退出民主党派等材料。(七)表彰奖励类材料。主要有表彰和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先进事迹以及撤销奖励等材料。(八)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类材料。主要有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法院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公安机关有关行政处理决定,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对干部有失诚信、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等行为形成的记录,人民法院认定的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等材料。(九)工资、任免、出国和会议代表类材料。主要有工资待遇审批、参加社会保险,录用、聘用、招用、入伍、考察、任免、调配、军队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辞职、辞退,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遴选、选调、调任、职级晋升,职务、职级套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出国(境)审批,当选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议、群团组织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等会议代表(委员)及相关职务等材料。(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主要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工作调动介绍信,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证件有关内容的复印件和体检表等材料。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具体内容和分类标准由中央组织部确定。
1、控制对象的控制刑适用范围广。除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外,还可以适用于其他犯罪不重的刑事犯罪分子。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情况,人民法院认为犯罪不足以判处徒刑或者不适合拘留,但需要限制其自由的,可以判处监管。2、控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数罪并罚时可延长至3年。控制期限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拘留1日抵消刑期2天。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后,执行机关应当向本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4、管制要求(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使用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机关的权利;(4)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1)遵守法律、行法规,服从监督;(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使用言论、结社、结社、结社、结社、结社、结社、结社、结社、示威机关批准;(5)离开执行机关的权利。《刑法第三十九条 在执行过程中,被管制罪犯的义务和权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居住的市、县、迁居,应当报执行机关批准。 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应当在劳动中同工同酬。
(1)公共服务。它是为全体用户提供经常性服务,是所有用户都可以享受到的。(1)卫生服务,包括每天清扫公共楼梯,道路,绿化池,上门为单位和用户收集清运垃圾,清洗每天的垃圾桶。(2)定期清洗消毒楼宇公共食用蓄水池,保持池内的自来水卫生;在每次清洗水池的同时,清洗楼梯走廊。(3)每月派遣人员按户登记计算,支付水电费管理的大楼公共水电设施的维护、楼梯通道公共照明的维护、随时更换坏了的灯泡。(4)维护住宅区环境,设置卫生监督员每天进行流动检查,防止各种有损的市容、市容的混乱建设、混乱、混乱等违法行为,保障所有用户的利益不受侵害。(5)小区内的治安服务,设立治安岗亭和流动巡逻队伍。(二)专项服务。这是为一些用户提供的服务括:(1)为高层用户24小时打开和维护电梯;(2)定期翻新和油漆建筑;(3)检查高层供水泵、消防设备、配电室等动力设备的各种公共设施。特殊服务的费用是根据每个用户的建筑面积合理承担的。(三)特约服务。它是为满足用户特别需要而提供的个别服务,主要有:(1)代保管自行车,摩托车,汽车;(2)代管房屋;(3)预约定期上门清扫室内卫生;(4)收洗衣物,被褥,缝制衣服;(5)代购商品,代送煤气等;(6)代搬家业务;(7)代接送小孩上学,入托;(8)土木工程维修,装饰;(9)园林绿化的设计,种植保养和出租时花盆栽;(10)维护室内水电设备,家用电器;(11)用户委托的其他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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