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民事案件,其审结时限应取决于所适用的程序,即适用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应在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不管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都有明确的审理期限规定。按照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被告人被羁押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法定延长情形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6个月内宣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对于民事案件法院再审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原 第一百八十四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新 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 第二百条 第一项、 第三项、 第十二项、 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当事人对2013年1月1日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审查确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间,但该期间在2013年6月30日尚未届满的,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
公告送达六十天即视为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08人已浏览
307人已浏览
2,939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