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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属于连带保证责任。双方对保证期限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限为六个月。债权人自债务到期之日起六个月内没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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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在保证期间,债权人向你要求过履行担保义务的话,便进入了诉讼时效期间,如果现在诉讼时效期间未届满的话,你就要承担保证责任。 2、你父亲后来签上新的还款日期,属于展期,尽管你没有在展期协议上签字,但是如果现在仍在保证期间或进入诉讼时效期间后诉讼时效期间未届满,你仍应承担保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担保人不能提前行使追偿权,只能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担保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担保人只有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才有权在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未承担担保责任的,无权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担保人债务的保证期间: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第二十七条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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