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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剥夺的政治权利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我国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规定一般有两种情形,其中包括:对于一般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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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如下: 1、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3、根据《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独立适用的以外,依所附加的主刑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第55条至58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定期与终身之分,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死刑缓期执行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毒品、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罪犯,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应当终身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独立适用外,根据附加的主要刑罚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第五十五条至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可以分为定期和终身,包括以下四种情况:1。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等于控制期限,同时执行。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2、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者单独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3、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应当终身剥夺政治权利。4、死刑缓期执行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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