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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买小产权房只是为了自己居住,是不受什么影响的。要知道,“小产权房”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
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进行转卖的,不影响居住权的行使。 1、居住权是在房屋管理局(登记机关)登记成立的物权,不能转让或继承。即使业主出售房屋,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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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问题一起问了?前面已回答的不回答了。仅仅就你是否有居住权的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离婚,男方应该在居住房屋上对你女方予以照顾,但是如何照顾,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继续居住在原来的房屋内一定时期,另一个是男方支付女方一定时期的房屋租赁费。 遗嘱只有在人去世后才能生效。
产权的正式称谓应为所有权。所肴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居住权只是对所有权中使用权能的称呼。永久居住权所代表的并非是完全的所有权,它只能说明居住人享有居住的权利,而不能对该房屋进行继承、抵押、转让或作价人股等处分行为,至于出租等收益行为也要经过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并与其分割收益。其在房屋的登记管理部门不会有任何的记载。所以你们不享有继续居住权。
一、如果离婚时,双方约定女方有使用权,一般应明确居住的期限,到期后女方应主动搬出。否则,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协议的效力,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离婚后无房居住的,可以继续居住,一般不超过两年。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剧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总之,如果女方居住权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按法律规定执行;如果是双方约定的,如果约定期限不明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所有权一方可以法院起诉,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再作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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