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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即合同应认定有效。履行出现纠纷,通常是因为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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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抵押权的房屋可以出售,但抵押权人需要同意转让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优先偿还抵押债权。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房地产可以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或出租。抵押房地产转让或者出租所得价款,应当提前向抵押权人清偿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偿还。
通常被转让房屋因为设置了抵押权,不得过户登记,不发生物权转移,但转让协议本身不应受到影响,协议仍然有效。换句话说,被抵押的房屋转让是比较困难的,条件是要通知抵押权人并取得其同意,而抵押权人一般是不会同意的。 《物权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再一个《关于〈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司法解释》第67条规定,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向抵押人追偿。 建议大家,尽量不要买被抵押的房屋,在后续履行时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会比较大。
抵押后的房产可以买卖,但是在房产抵押登记期间,是无法办理过户的。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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