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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死刑,法律明文规定必须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我而言判了死刑还剥夺政治权利吗,我认为这种做法是必要的,因为政治权利中包括了出版权等,如果没...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以下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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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很多人不理解,特别是对于被判死刑的情况,认为犯罪分子一旦被判死刑,其生命就不存在了,剥夺其政治权利是没有意义的。终身剥夺被判死刑或无期徒刑犯的政治权利并不是毫无意义的。法律规定,1、政治权利是我国宪法赋予市民的基本权利,国家既然剥夺了犯罪者的生命和终身自由,就必须同时剥夺犯罪者的终身政治权利,在政治上完全否定这些犯罪者的评价2、犯罪者被判处死刑后,从宣告、批准到实际执行之间有一定的时间间间隔,在此期间,犯罪者可能会被赦免而不被执行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有可能因为假释而不被收监。如果不剥夺政治权利的终身,这些犯罪者在被赦免或假释后仍然享有政治权利,有可能利用政治权利危害国家和社会3、有些权利因人的生命和终身自由而消失。例如,生前的立说着作,如果不剥夺政治权利的一生,有可能再版或继续流传到社会上。例如,如果罪犯生前有荣誉称号、奖章等,如果不剥夺政治权利的一生,执行死刑后也有权利4、有些权利,即使罪犯的生命和一生的自由被剥夺,也有可能被别人代替行使。剥夺这些罪犯的终身政治权利,可以避免这些问题。
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剥夺终身政治权利。因此,剥夺终身政治权利不一定是死刑,无期徒刑也将剥夺终身政治权利。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剥夺终身政治权利。
是的。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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