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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迁移户口的程序: 1、只要迁入地的居民或村民委员会同意接纳她入户,并且与她签订接收协议或出具接收证明; 2、持接收协议(证明)与本人身份...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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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门的规定,农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流程主要是: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在当事人符合房地产所在地购房政策(如房地产面积、房屋总价等)的前提下。),迁移户口(变更户籍地址)的手续可参照以下手续:1。携带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证件和资料;2、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4、携带上述证件和资料到户口迁入地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出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5、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6、携带上述资料到户口迁入地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户口管辖区,本人或户主应当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从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允许迁入的证明,并向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常住县、市、市公安机关批准。
农村迁移户口的程序: 1、只要迁入地的居民或村民委员会同意接纳她入户,并且与她签订接收协议或出具接收证明; 2、持接收协议(证明)与本人身份证到原籍派出所开具同意接受户口的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她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迁移证; 4、持迁移证、身份证再回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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